作者:佚名
| 发表日期:2007-11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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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一学年马上就要过去,同学们又迎来了一个酷热的暑假。在放假期间,为了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,我校与学生家长签定了安全责任状,请家长或监护人加强对其子女的安全教育,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几项工作:
1、杜绝子女私自到溪、池、水库等水域玩耍或游泳;
2、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子女骑自行车上路,外出时应十分注意安全;
3、严禁子女到游戏室、网吧、歌舞厅等不适合儿童的场所;
4、不准子女玩火玩电,严禁私自带火种上山野炊;
5、督促子女不乱爬树、爬板棚、爬栏杆,不做危险事;
6、督促子女不偷摘水果,不乱吃零食;
7、督促子女按时按质完成作业,帮助家长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;
8、尽量不外出,不到人群密集的地方;在假日期间,子女如有异常情况,需及时(当天)向班主任或学校值班人员报告。
罗东中心小学刘彬彬报道
2004年6月23日